徐州綜合保稅區企業入駐條件
區內企業的申請與設立
一、園區內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
1、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者特殊情況下的中心外企業的分支機構。
2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;屬企業分支機構的,該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人民幣。
3、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和履行其他法律義務的能力。
4、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。
5、在綜保區內有專門存儲海關監管貨物的場所。
二、企業申請進駐園區應當向園區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,并遞交以下加蓋企業印章的材料
1、企業進駐中心申請書。
2、企業內部管理制度。
3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4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。
5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。
6、股權結構證明書(合資、合作企業)和投資主體各方的注冊登記文件的復印件。
7、開戶銀行證明復印件。
8、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等資信證明文件。
9、綜保區內所承租倉庫位置圖、倉庫布局圖及承租協議。
10 報關單位報關注冊登記證書。
三、企業申請辦事程序
企業申請進入徐州綜保區應當向徐州海關提出書面申請,并遞交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材料。主管海關受理后報直屬海關審批。
上一條:沒有了
下一條:沒有了 |
返回列表 |